锅炉检修基本要求
锅炉检修分小修、中修、大修
大修范围:(22000~25000小时) 大修指锅炉受压部件损坏的处理。修理、改造、变动锅炉的受压部件,山口锅炉价格,必须由取得修理资格的锅炉专业检修单位承担,不准私自修复。受压部件的损坏,必须根据“三不放过”(查明原因、分清责任、制定整改措施)的原则,报告当地技术质量监督局同意后,方可进行修理工作。 2.1锅筒、特别是受辐射和焊接部位。 2.2水冷壁管、烟火管和集箱。 2.3高低温过热器、安全附件及汽水管道、电器与仪表。 2.4保温系统。 2.5铸件省煤器。 2.6出渣和除尘设备,山口锅炉,化学监督装置。 2.7整台锅炉系统。四、检修验收: 1、小修由锅炉使用单位的维修人员承担;验收由生产厂长、车间主任,等参加。检修负责人将检修情况和验收结果写成记录,交办公室保管存档。 2、锅炉中修后,由承建单位负责人组织有使用单位负责人参加,共同验收。合格后,由承建单位将中修检查、验收情况写成记录,山口锅炉厂家,经双方确认签字后,存入锅炉安全生产技术档案。 3、锅炉大修后的验收分资料验收和运行验收进行。
B级锅炉;包括:
1.蒸汽锅炉: 0.8MPa<P<3.8MPa或额定蒸发量>1.0t/h;
2.热水锅炉: 额定出水温度≥120℃或额定热功率>4.2MW;
3.**热载体锅炉: (1)使用气相**热载体的锅炉; (2)液相**热载体锅炉:额定热功率>4.2MW;
C级锅炉,除D级锅炉外的下列锅炉:
1.蒸汽锅炉: 额定工作压力≤0.8MPa且额定蒸发量≤1.0t/h的蒸汽锅炉;
2.热水锅炉: 额定出水温度<120℃且额定热功率≤4.2MW;
3.液相**热载体锅炉: 额定热功率≤4.2MW。